合伙人

陈丽卿律师 合伙人

联系方式

电话:(852) 2533 2553

传真: (852) 2157 5537

电子邮件: janicechin.office@sw-hk.com

执业范围

史蒂文生黄私人客户

陈丽卿律师于2006年加入本事务所。陈律师于1989年在纽西兰取得事务律师执业资格,及后于1993年香港取得事务律师执业资格。

陈律师在家庭法纠纷,子女问题,财务问题和物业纠纷各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