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1日

史蒂文生黄就竞争条例发表演讲

2015年11月11日,史蒂文生黄合伙人徐凯怡律师连同区永仪高级律师、冯嘉雯律师及张俊燊实习律师于马来亚银行香港分行就竞争条例(第619章)进行简介会。史蒂文生黄团队介绍该于2015年12月14日正式生效的条例会如何影响银行业界。

按照第一行为守则(有关业务实体之间的协议及经协调做法)及第二行为守则(有关业务实体滥用其相当程度市场权势),并鉴于条例实施后很可能没有宽限期,讲者向参加者明确指出日后需要注意现时银行业界的惯常行为会否跟竞争法相抵触,从而招致民事及刑事责任(包括企业及个人责任)。讲者强调,在非正式场合进行的闲谈交流亦有可能受该条例规管。在演讲过程中,讲者解述宽待政策潜在的运作模式及列举出银行家为避免误堕法网而应该采取的措施。


冯律师向参加者介绍该全新法律体制

参加者反应踊跃,并于问答环节中提出有关与竞争对手交换资料的问题。

徐律师(居中) 、区律师(居右)、冯律师(居左)、张实习律师(右二)与马来亚银行环球银行香港合规部主管梁建道先生(左二)合照

联络人: 徐凯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