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8日,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启豪律师获香港上市公司商会邀请,担任讲座的演讲嘉宾,分享「如何处理证监会调查:证监会新订制的「前置式」监管方针」,活动反应十分热烈,吸引数十名人士报名参加,包括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及内部法律顾问、投资公司合伙人、会计师事务所董事等。

黄律师在讲座中发表「如何处理证监会调查」的演讲,进行多角度探讨,包括分析传统的监管方向、传统监管方向的问题、前置式监管的主要内容,以及对相关各方的影响。黄律师利用不同的个案,深入浅出地阐述各个观点,引发台下参加者热烈讨论,让参加者对证监会的调查工作更有了解。



证监会的监管性质对上市公司在香港开展业务十分重要。鉴于近年来的治理和不当行为问题,证监会已重新检讨其现有的监管工具,并采用新的上市监管方法。黄律师曾于香港证监会工作8年,他在处理复杂的商业犯罪方面经验丰富,包括市场操纵,内幕交易和欺诈。
如阁下有任何查询或想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络本所黄启豪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