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8日,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正式向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虚拟资产交易平台”) 发布了一份关于发牌程序及优化后的第二阶段评估(“第二阶段评估”) 的通函(“通函”)。[1]证监会致力于通过参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第二阶段评估,持续促进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之间的有效沟通及互动。此外,优化后的第二阶段评估强调确保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政策、程序、系统及监控措施(“政策及程序”)已充分建立及执行,作为直接鉴证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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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8日,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正式向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虚拟资产交易平台”) 发布了一份关于发牌程序及优化后的第二阶段评估(“第二阶段评估”) 的通函(“通函”)。[1]证监会致力于通过参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第二阶段评估,持续促进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之间的有效沟通及互动。此外,优化后的第二阶段评估强调确保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政策、程序、系统及监控措施(“政策及程序”)已充分建立及执行,作为直接鉴证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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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申请者已遵守相关的监管标准,证监会在进行现场视察后,被当作获发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申请者(“被当作获发牌的申请者”)仍需满足证监会进一步的监管改进要求。该等申请者须根据证监会在视察期间所提出的意见,提交一份详细列明纠正措施的计划书。证监会与被当作获发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申请者对该计划达成共识后,将向其颁发有条件牌照。为满足相关的发牌要求,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必须执行所列明的纠正措施,并由独立第三方进行穿透测试和漏洞评估。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在受限制的业务范围内营运之前,必须取得满意的结果。
独立第三方评估人员负责通过对保管系统採取二进制分析,检测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系统内任何易受攻击的风险。评估主要关注已识别的外部及内部易受攻击的潜在威胁,并根据其各自的风险水平进行等级分类。
为加强网络安全韧性及识别平台的潜在安全漏洞,独立第三方评估人员应对多个系统(包括网络装置、服务、数据库及电子钱包基础设施)进行安全强化评估及穿透测试。在证监会通知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已顺利完成规定的评估和测试后, 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将被允许在受限制的业务范围内营运,此举为证监会发牌条件之一。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可进一步聘请外部评估专家 (“外部评估专家”) 进行第二阶段评估。
第二阶段评估是透过三方协议进行,参与方包括证监会、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及外部评估专家。此评估重点关注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在根据证监会提供的视察意见完成整改计划后,是否适当地建立和实施了经修订的政策及程序。倘若政策及程序有任何重大修改,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应尽快告知证监会及外部评估专家。在第二阶段评估期间发现的任何违规行为,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亦应迅速通知证监会,以便作进一步调查。
整个过程以直接鉴证的方式进行,并要求执业会计师核证,以确保符合证监会制定的相关监管标准。此外,外部评估专家必须确认政策及程序的设计和执行是否足以遵守《适用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指引》和《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适用于持牌法团和获证监会发牌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一旦成功完成第二阶段评估,证监会将相应地解除目前有关限制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业务范围的发牌条件。
如通函所述,证监会一直致力发展及完善监管制度,以订立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发牌规定。全面的监管架构涉及外部各方,如独立第三方评估专家及执业会计师,旨在保障投资者的权益及减低发生欺诈活动的风险。此举显示证监会致力于营造健康的交易环境,同时加强其监管和执法角色,以具透明及问责的方式监督虚拟资产交易平台。
如有任何查询或欲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本所合伙人张源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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