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5日

中国法律动态

反不正当竞争二次审议稿已公开征询意见

近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正草案)(第二次审议稿)(“修订稿”)。 第一次审议稿已于2016年公开征询意见。

反不正当竞争通常是在华外企最为关心的几大问题之一。因此,在这个阶段,了解研读修订稿是十分必要的。

1993年施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目前现行有效的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1993反不正当竞争法”)。在过去20余年间,由此造成的法律空白由政府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不断弥补。同时,地方政府也就商业贿赂和非法竞争出台了若干地方法规。

相较1993反不正当竞争法,本次修订稿进一步明确了市场混淆行为(第六条)、商业贿赂(第七条)、商业秘密(第九条)和虚假或误导性宣传(第八条)的定义和规制范围。

除了更加明确外,本次修订稿也紧随时代发展。比如,根据1993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不得进行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人民币的抽奖式有奖销售。在本次修订稿中,最高奖的金额修改为五万元人民币。

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另一个例子包括通过互联网上的技术方法进行的行为,“修订稿”明确规定,利用互联网进行商业活动的商业运营商应遵守修订草案中的所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