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31日

香港证监会绿色及可持续金融议程

背景

于2022年8月2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发布了绿色及可持续金融议程(「《绿色议程》」),概述了支持香港作为区域绿色金融中心地位的进一步措施。证监会将继续透过提高流通资讯的质素、增加透明度及建立投资者的信任,以支持香港发展绿色及可持续金融并且推动经济体系的进一步绿化。有关措施主要针对以下三类范畴:

(1) 加强企业披露;
(2) 监察有关环境、社会及管治(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ESG」))基金及对基金经理的要求方面的现行措施的实施情况,并优化相关措施;及
(3) 探讨适合有关碳市场的监管框架。

企业披露

对于披露方面,证监会紧循国际证券事务监察委员会组织(「国际证监会组织」)所采取的方针,并认同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ISSB」))能够引领披露相关的工作,基于遵照气候相关财务披露工作小组(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的建议,可望形成一套综合全面的全球可持续披露基准性准则。证监会将继续支持新成立的 ISSB 的工作,并且在更广泛的层面上支持可持续披露,包括:

  • 继续与香港联合交易所(「联交所」)合作,以具相称性的方式,逐步落实与全球基准性准则一致的企业汇报要求;
  • 与绿色及可持续金融跨机构督导小组(「督导小组」)的其他成员合作,研究如何在香港现有的汇报框架中,采纳新的 ISSB 气候准则征求意见稿内的规定作为其中一部分 ;
  • 就 ISSB 气候准则的适用性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证监」)保持沟通和协调;及
  • 继续参与国际证监会组织在企业可持续披露方面的工作。

证监会及联交所的联合工作小组会继续评估上市公司就根据 ISSB 气候准则进行汇报的准备情况和面对的困难,以及考虑为香港建立一个遵照 ISSB 气候准则的框架。其他较长远的考虑事项包括气候报告资讯数码化、技能培训需求,以及在香港制定鉴证框架。

在国际层面上,证监会将继续参与国际证监会组织在审阅 ISSB 的征求意见稿及研究鉴证事宜,以及监察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etwork of Central Banks and Supervisors for Greening the Financial System)的弥补数据缺口工作组所进行的工作。

监察现行措施的实施情况及优化有关措施

资产管理
证监会已实施多项措施,规定基金经理须在其投资及风险管理流程中考虑气候相关风险,并须作出适当的披露,借此满足投资者对于气候风险资讯的需求,以及打击漂绿行为(greenwashing)。展望将来,证监会将继续监察有关措施的实施情况,及寻求加强这个范畴的监督,以配合国际监管发展趋势,包括 (i) 继续关注与用于支持资产管理公司作出披露的数据的相关事项,及 (ii) 与业界保持定期沟通,以监察持牌基金经理纳入新的气候相关风险操守及披露规定的进度,及在有需要的时候向基金经理作出厘清及提供指引。

ESG基金
证监会将继续监察 ESG 基金遵守其 2021 年 6 月发出的通函中所载列的规定的情况,并会持续与持份者保持联系,包括主持工作坊向业界提供指引,及与投资者及理财教育委员会(「投委会」)合作提高投资者对 ESG 基金的认识。

分类目录
督导小组的其中一项行动纲领正是以在香港采纳共通绿色分类目录(Common Ground Taxonomy)为目标。作为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International Platform on Sustainable Finance) 及其绿色分类目录工作小组(Working Group on Taxonomies)的成员,证监会将继续监察这个范畴的发展情况,以了解采纳共通绿色分类目录能如何与证监会现行的监管及监督措施相辅相成。

教育及培训
有效的投资者保障必须包含教育投资者的措施。证监会将继续与投委会合作,透过在网上和社交平台定期发布的新消息、宣传项目、新闻活动、公众讲座及与持份者的合作,支持这个范畴的投资者教育。证监会亦将继续支持督导小组有关绿色及可持续金融中心的工作,透过国际证监会组织辖下的可持续金融工作小组(Sustainable Finance Task Force)」有关推广良好作业手法的工作分队及国际证监会组织亚太区委员会,参与该组织的技能培训工作。

科技及创新
证监会将继续与其他督导小组成员及其他持份者合作,推动科技发展,以支持本地、区域和国际层面的绿色及可持续金融措施。督导小组现在有计划建立一个免费开放予公众使用和分析方法透明的温室气体排放估算工具,为企业提供多一个可供选择的资讯来源。

碳市场的监管框架

香港在为碳市场发展增值方面担当战略性角色。碳市场有两种主要类型:(a)自愿碳市场;及(b)合规碳市场(或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目前,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所覆盖的碳排放量仅占全球碳排放总量约16%。未被纳入规管的企业可以自愿碳市场为起步点,在追求减排的同时可通过购买自愿减排量中和碳排放,帮助引导资金流向减排项目。证监会将会专注为有关的商业模式制定合适的监管框架。此外,证监会将继续参与国际证监会组织可持续金融工作小组的碳市场工作分队,以支持国际在全球绿色经济体系转型的发展和考虑相关发展与香港的相关性。

分析和总结

全球各地均积极应对迫在眉睫的气候变化威胁。环境问题已成为各地政府关注的焦点。同时,各界均认同,在协助推动国际经济体系的进一步绿化方面,私营企业的投资十分重要。证监会一直致力为香港的绿色金融制定一个有效的监管框架。《绿色议程》旨在提高流通资讯的质素、增加透明度及建立投资者的信任,继而促进投资流向能推动迈向净零目标的可持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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