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5日

本所合伙人韦健士律师于《航空法律评论》刊登香港章節

本所合伙人韦健士律师于2015年9月出版的《航空法律评论》(第三版)撰写了一篇关于香港航空法的文章。

该文章更新了韦健士律师及唐山明律师于2014年7月共同撰写的前版本。

该文章就香港管辖航空活动的主要法律条例,包括《民航条例》 (香港法例第448章)、《航空保安条例》(香港法例第494章)及《机场管理局条例》(香港法例第483章)给予最新的见解,亦论述航空业在《商品说明条例》(香港法例第362章)及《竞争条例》(香港法例第619章)项下提供服务的方式和限制,以及业内的反竞争行为。该文章亦谈及在香港实施的国际公约如何增强对消费者的保护。

读者能清晰了解香港航空法的概要,其中包括规管架构、运作的许可性经许可的运作及航空业的法律责任。

如阁下有任何关于此活动的查询或想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络本所韦健士律师。

2015年9月24日

移民业务新闻快讯

英國政府官方數字顯示, 從2013年6月至2014年6月期間, 總共有121,000 非歐盟國學生進入英國讀書。但完成課程後,只有51,000名学生離開。換言之, 有70,000名學生湧入了該國。新規則不容許完成了課程的非歐盟國學生在當地工作及申請工作簽證。如果非歐盟國學生有意在英國申請工作簽證, 他們必須先離開當地才能進行該申請。究竟這會否對當地人及外國學生有正面影響, 我們只能靠時間去驗證。

[來源: http://www.dailymail.co.uk/news/article-3158012/Foreign-college-students-banned-working-forced-leave-UK-course-ends.html]

2015年9月24日

中国法律动态

内地实施新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2015年1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 实施《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管理办法」) 并取代原有的《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

管理办法允许所有公司制法人发行公司债劵及建立规管发行及转让公开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劵之制度。管理办法亦订明对募集资金用途、重大事项及信誉评级等之披露要求。

管理办法对发行公司债券予公众投资者亦加设新限制。管理办法第21条精简证监会对发行人提交之申请文件之资料披露审核程序。管理办法充分利用互联网作有关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资料披露之平台从而加强管理单位监察债劵市场之能力。

管理办法同时协助证监会进一步加强其对于发行公司债券之管理能力。

2015年9月22日

本所交易快讯

史蒂文生黄协助朗浩控股有限公司与美国女装设计品牌bebe 签订特许协议

本所作为国际零售品牌代理公司朗浩控股有限公司(「朗浩控股」)的香港律师,协助朗浩控股与美国轻奢女装设计品牌bebe公司签订零售店铺特许协议。通过此合作机会,朗浩控股目标将bebe品牌引进到大中华地区核心市场。

朗浩控股于1996年由陈小玲女士成立,是一家国际零售品牌代理公司。除bebe品牌外,朗浩控股亦是国际品牌GANT及Thomas Pink 的代理人。自2005年,朗浩控股已于全国50多个城市拥有超过130家GANT品牌的零售店。

bebe公司是女士服饰的国际零售商,在其旗下品牌设计、发展和生产了独特的当代女性服饰及配饰的产业线。bebe 是纳斯达克上市公司,其于美国拥有超过200家零售店。此外,bebe于全球开设了超过100家国际代理的零售店。该品牌亦有完善的网购平台,以方便全球用者购买其服饰。


(图片来源: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OTEwMzEzMw==&mid=208446386&idx=2&sn=08414a3ab646b23c37a24fc92408ebcc&scene=5&srcid=0911sE1fDsRuG3GqzAvClUsx#rd)

如阁下对此活动有任何的查询或想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络本所吕律师

2015年9月22日

史蒂文生黄出席江苏省金融、保险、法律服务对接活动

2015年9月22日,本所合伙人吕志豪律师在江苏苏州出席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海外发展协会、江泰国际合作联盟共同举办的企业走出去金融、保险、法律服务对接活动。

活动主要探讨如何促进及协助江苏省企业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 建设及解决企业在境外投资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及问题,包括海外项目银行融资、企业跨国经营纠纷及风险管理等。

如阁下有任何关于此活动的查询或想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络本所吕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