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日 本所发表航空法文章 本所团队于《航空法律评论》刊登文章 本所合伙人韦健士律师及唐山明律师共同于2014年7月出版的《航空法律评论》(第二版)撰写了一篇关于香港航空法的文章。 香港是亚洲其中一个最重要的航空枢纽亦拥有世界上繁忙的机场。该文章提供读者关于香港航空法的概要,其中包括规管架构、运作的许可性及航空业的法律责任。 该文章探讨香港管辖航空活动的主要法律条例,包括《民航条例》 (香港法例第448章)、《航空保安条例》(香港法例第494章)及《机场管理局条例》(香港法例第483章)。文章亦提供了新通过的《商品说明条例》(香港法例第362章)及《竞争条例》(香港法例第619章)的背景及条例对航空业提供服务的方式和限制在航空业界反竞争行为的分别影响。 该文章亦提及到国际公约如何在香港实施并强制运营商对乘客的伤亡作出负责,从而增强对消费者的保护。 如阁下有任何关于此活动的查询或想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络本所韦健士律师。 详情 由 编辑小组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