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文生黄协助深圳市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于联交所发行人民币10亿元信用增强债券(85714.hk)
作为香港法律方面的发债人律师,协助深圳市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发债人”)在香港成功发行10 亿元人民币的信用增强债券。该债券之利率为4.55%,于2017 年到期。联席全球协调人为工银亚洲及汇丰银行。中信证券国际、招银国际、国泰君安国际、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海通国际及中银国际为发行债券的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债券净收益将平分用于发债人以资本投资方式投资于在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简称“前海”)成立的企业的投资及增加其子公司(前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资本注资。发债人是首家位于前海成立的全面式金融投资服务平台。发债人由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全资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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