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30日

合伙人徐凯怡律师再度获邀为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员工会担任专业持续培训课程讲师

2022年5月27日,本所合伙人、诉讼及争议解决部主管徐凯怡律师、卢家俊高级律师和合规总监陈德清先生再度获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员工会 (“HKSFE”) 邀请,为其专业持续培训课程「监管执法新趋势及最新案例」担任讲师。本次课程反应热烈,吸引了超过440名学员在线上参与培训。

2022年5月21日

香港仲裁法更新—一文解读最新《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

引言:
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South China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enter (HK),简称“SCIAHK”)于2019正式设立,是经最高人民法院和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共同确认,被纳入《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的香港仲裁机构。经过数年匠心筹备,《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简称“《SCIAHK规则》”)在2022年5月1日正式出台及生效,。该规则是SCIAHK成立以来出台的首部仲裁规则,其特点是《SCIAHK規則》是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2013年版)(簡稱“《UNCITRAL规则》”)的結構,并结合当前国际仲裁的先进经验和未来发展趋势所起草和制定。《SCIAHK規則》在提高仲裁效率、节约仲裁成本、有效促进争议解决等各方面都展现出其较大的优势,为今后SCIAHK在深化大湾区法律服务交流以及助力亚太地区国际法律争议解决奠定了良好基础。

2022年5月20日

VIE模式的风险、近况与前景

VIE(“Variable Interest Entity”)是绝大部分对境外资本市场熟悉的企业不会感到陌生的词汇。VIE模式也可以称为协议控制或合约安排,是一种境内企业实现境外间接上市所采用的法律架构。搭建VIE架构后,境内的运营实体仍然为内资公司,一般仍由创始人持股,该营运实体通过一系列合同将公司的收益和控制权完全交给境外上市,从而实现境内业务在境外融资并上市的目的。

本所早在新浪网2000年纳斯达克上市之前已经利用VIE模式协助著名网站转让予境外基金以及香港上市公司。由于VIE模式能起到不需要持有运营主体的股权也能转移利润及进行会计报表合并的目的,在限制外商投资的行业得到广范应用。成为互联网、媒体、教培、医疗等领域企业成功境外融资的必备架构。

然而,VIE架构自身的风险一直备受资本市场关注。2021年以来,香港上市的一些教育股宣布停止入账部分VIE实体持有的资产和业务而引起上市公司巨亏,又一次触动市场的神经。但风险与机遇并存,2021年底,中国证监会公布利好消息,满足合规要求的VIE架构企业有望正式纳入备案体系,可以赴境外上市。VIE模式到底何去何从?本文将对VIE目前存在的风险与机遇进行分析,以期为已经采用或准备采用VIE架构的企业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