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7日,本所合伙人,诉讼及争议解决部主管徐凯怡律师,应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 (“律政司”) 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贸仲”) 香港仲裁中心 (“贸仲香港仲裁中心”) 邀请,为 “中国内地与香港法院就仲裁程序保全措施安排的实践” 之网上研讨会担任演讲嘉宾。
本次研讨会由律政司和贸仲香港仲裁中心共同合办,并邀得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港澳司法事务辨公室副主任刘琨女士﹑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女士﹑及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先生等嘉宾就两地保全措施安排为题进行了分享与讨论。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港澳司法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刘琨女士

(左)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女士致开幕辞; (右)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先生致闭幕词
徐律师在会上透过阐释香港的仲裁司法体系和案例分享,介绍了申请临时措施如资产冻结令的相关法律条文和考虑因素,并结合实践和操作注意关键要点,向与会者分享了向香港法庭申请临时措施的经验和心得。

本所合伙人,诉讼及争议解决部主管徐凯怡律师
本次研讨会成果丰硕,积极促进了内地仲裁与香港仲裁之交流和粤港澳大湾区争议解决机制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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