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

有关本所的活动,请浏览以下内容。如有兴趣个别了解,请点击此处与我们联系。

2021年5月4日

合伙人徐凯怡律师获聘任为贸仲新一届仲裁员

2021年5月1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贸仲”) 公布启用新一届《仲裁员名册》,本所合伙人﹑诉讼及争议解决部主管徐凯怡律师获聘任为新一届仲裁员。

仲裁员作为案件审理裁定审理的主体,是构建仲裁公信力的核心和关键。为打造专业、高水准和国际化的仲裁员队伍,贸仲仲裁员资格审查委员会经严格考核申请人员之专业特长、社会影响、职业操守、办案水准以及外部评价等因素后,最终确定新一届的仲裁员名单。

关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CIETAC

贸仲是国内最早设立、规模最大的专业商事仲裁机构,亦是国际上主要的常设仲裁机构之一。贸仲旨在通过仲裁的方式,独立、公正地解决国际国内的经济贸易争议及国际投资争端。

如阁下想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络本所合伙人徐凯怡律师 (heidi.chui@sw-hk.com) 或按此查看贸仲之相关新闻及完整《仲裁员名册》名单。

2021年4月30日

合伙人徐凯怡律师加入首批南京律协 “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导师”

2021 年4月24日,南京市律师协会主办的 “涉外培训导师库” 在市律协报告厅举行成立仪式。本所合伙人﹑银行及金融部和诉讼及争议解决部主管徐凯怡律师,获邀加入首批 “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导师” 成员之一。

为在南京建立一支通晓国际规则、具有国际视野的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南京市律协决定成立 “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导师团”,以进一步提升南京律师从事涉外法律服务的专业能力。

如阁下想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络本所合伙人徐凯怡律师 (heidichui.office@sw-hk.com)。

2021年4月30日

合伙人徐凯怡律师受邀为华夏银行担任专业培训讲师

2021年4月30日, 本所合伙人、 银行与金融部主管徐凯怡律师应华夏银行香港分行 (“华夏”) 邀请担任专业培训讲师﹐为华夏的管理层和员工分享跨境融资业务的法律实务要点。


左起: 本所注册外地律师邓商琳﹑本所合伙人、 银行与金融部主管徐凯怡律师﹑华夏银行 (香港) 副行长林风华女士﹑法律合规部总经理李淇先生和本所公司秘书服务部主管王燕华女士

徐律师在课程上介绍了各项跨境融资业务产品,如内保外贷﹑外保内贷及债券投资等﹐以及不同担保方式或抵押品的法律操作要点。她亦就信贷文件之法律风险和签立文件及注册书须知等热点问题作出了详尽的解说。最后, 徐律师探讨了香港特区政府和香港金管局最新出台的措施和未来计划,包括「债券通」南向交易﹑「绿色及可持续债券市场」和「跨境理财通」等。此次培训全面强化了与会者对跨境融资产品及相关法律实务的理解,并与在场的参会客户在不同领域有更深的交流。

若阁下想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络本所合伙人徐凯怡律师 (heidichui.office@sw-hk.com)。

2021年3月26日

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成为数码港专业服务网络的创始成员之一

2021年3月17日,数码港为「数码港专业服务网络(Cyberport Professional Services Network)」举行了虚拟启动仪式。该网络旨在连系专业服务公司,为社区初创企业提供专业支援服务。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很高兴成为「数码港专业服务网络」的发布合作伙伴之一。

启动仪式由数码港主席林家礼博士和数码港首席企业发展官关敏怡博士主持。 「数码港专业服务网络」将与「数码港企业网络」、「数码港投资者网络」及「数码港科技网络」互相补足,成为数码港生态圈的重要元素,协助不同阶段的初创进一步发展。目前共超过20个国际和专业顾问公司加入了该网络,提供法律服务,技术咨询和市场开发咨询等专业协助。

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作为创始成员之一,将为社区初创企业的成长路上提供公司融资,公司服务和合规性,公司秘書等法律支援服务。

若阁下想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络本所合伙人劳恒晃律师林淩顧問律师

2021年3月22日

梁婉雯大律师和朱千雪大律师 (张健利大律师行) 与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分享性少数群体 (LGBT)权利,平等,多样性和包容性

2021年3月19日,本所很高兴与来自张健利大律师行的梁婉雯大律师和朱千雪大律师在我们位于中环的办公室共同探讨性少数群体 (LGBT)运动的最新发展,以及LGBT社群在权利﹑平等﹑多样性和包容性方面之法律含义。


由左至右: 朱千雪大律师﹑本所合伙人徐凯怡律师﹑陈肇基大律师﹑本所合伙人傅景元律师﹑梁婉雯大律师﹑本所合伙人林颖诗律师及许懿律师

在研讨会上,梁大律师和朱大律师先介绍了香港之婚姻,平等和反歧视的法律框架。另外,她们亦解释了Ng Hon Lam Edgar Lam Edgar v Secretary for Justice [2020] HKCFI 2412一案的重大法律意义及法院判决之含义,和《无遗嘱者遗产条例》(IEO) 及《财产继承(供养遗属及受养人)条例》(IPFDO)下的法律框架。

2021年3月19日

合伙人徐凯怡律师受欧美同学会留英分会邀请,担任线上研讨会演讲嘉宾

2021年3月18日,本所合伙人﹑诉讼及争议解决部主管徐凯怡律师,受欧美同学会留英分会邀请担任「国际仲裁- 由仲裁条款起草至开庭的胜利之路」线上研讨会之演讲嘉宾。

在两小时的课程当中,徐律师与各位嘉宾分别就关于起草争议解决条款的注意事项﹑中国企业应如何有效控制仲裁费用和风险,和中国企业应如何准备国际仲裁案件等题目进行深入的解释及讨论。徐律师亦与观众们分享了她在仲裁案件中的实务操作和实战经验,帮助中国企业从不同视角了解国际仲裁、获取相关实务指引。

若阁下想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络本所合伙人徐凯怡律师 (heidichui.office@sw-hk.com)。

NEWER OLDER 1 2 25 26 27 98 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