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4日

中国法律动态

中国新的外债政策

2015年9月1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施行了《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根据该规定,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向境外举借的、按约定还本付息的1年期以上债务工具,包括境外发行债券、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等,实行备案登记制管理,取消原来的额度审批,同时简化了企业发行外债的备案程序。另外,当外债总规模超出限额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向社会公告,同时不再受理备案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