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6年11月4日,本所合伙人陈连基律师拜访日本外务省海牙公约部部长上田肇先生,陈律师除了与日本同业分享本所在香港处理海牙公约案件的经验外,亦藉此行获得日本有关海牙公约案件的第一手资讯。
自从日本于2014年加入成为海牙《国际掳拐儿童民事方面公约》的缔约国,至今已有106宗案件关于协助遣返和108宗案件关于协助探视或接触,当中有两宗涉及香港法院。本所曾在LPQ v LYW [2014] HKCU 2976 一案中代表原告人,并根据《掳拐和管养儿童条例》(该条例旨在使《国际掳拐儿童民事方面公约》在香港施行)成功争取涉案儿童送返日本,该案的详情可参阅此连结内容。
如阁下有任何关于此活动的查询或想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络本所傅景元律师或陈连基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