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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1]政府已确认,《稳定币条例》将于2025年8月1日生效,[2]要求在香港发行与法定货币挂钩的稳定币或与港币挂钩的稳定币发行人需获得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的牌照。
《稳定币条例》概述
《稳定币条例》将香港的虚拟资产监管框架与国际标准接轨,遵循“相同活动、相同风险、相同监管”原则。
该条例为与“指明稳定币”相关的活动制定了监管框架。指明稳定币是一种用作交易媒介的虚拟资产,参考一种或多种官方货币(如港币)金管局指明的计算单位或经济价值的储存形式以维持稳定价值。[3]在香港发行指明稳定币的发行人必须获得金管局的牌照,并持续遵守全面的要求。
牌照制度的关键条款
《稳定币条例》为指明稳定币的发行、提供和营销引入了全面的监管框架。以下是主要条款:
牌照要求
从事以下活动的任何人士必须获得金管局的牌照:-
此外,任何人在香港或其他地方向公众积极推广其进行或看似进行受规管稳定币活动的活动,均需申请牌照。
持牌发行人的要求
申请人需满足(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最低标准以获得金管局颁发的指明稳定币发行牌照: – [4]
提供限制 《稳定币条例》不仅监管指明稳定币的发行,还规定了认许提供者,当中包括但不限于:-
在新制度下,由金管局持牌发行人发行的指明稳定币可向零售投资者提供;而其他(未经金管局发牌)的指明稳定币发行人仅限向《证券及期货条例》定义的专业投资者或金管局或财政司司长指明的受众提供。过渡安排现有稳定币发行人自2025年8月1日 (“生效日期”) 起有3个月时间申请牌照,期间可继续进行受规管稳定币活动而无需立即受罚。满足以下条件的发行人可获6个月延期:
未在3个月内申请牌照的发行人将在生效日期起3个月后进入1个月的结业期。申请被拒绝或撤回的发行人自拒绝或撤回之日起进入1个月的结业期,可申请延长。反洗钱/反恐融资要求2025年5月26日,金管局发布咨询文件,概述受规管稳定币活动的拟议反洗钱/反恐融资要求。主要提议包括但不限于:
对这些提议的反馈需于2025年6月30日前提交。对虚拟资产行业的影响
结论《稳定币条例》将于2025年8月1日生效,标志着香港数字金融之旅的重要一步。通过平衡创新与稳健监管,该条例增强市场诚信,保护消费者,并使香港成为全球虚拟资产领域的竞争者。监管机构、发行人和行业利益相关者的合作对于确保香港稳定币生态系统的平稳过渡和可持续增长至关重要。对发行人而言,遵从新条例意味着需在法律、运营及财务系统(特别是储备资产管理及反洗钱/反恐融资管控)方面投入大量资源。虽然这或将提高新进者的门槛,但有助于提升整体市场的信心与透明度,并预期将吸引更多具规模及实力的金融机构及国际金融科技企业进入香港市场。对投资者及用户来说,新的发牌及监管要求将有效提升他们对香港稳定币市场安全性及可靠性的信心,尤其是零售投资者只能接触由金管局持牌机构发行的产品,保障进一步加强。如有任何查询或欲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本所合伙人张源辉律师。本新闻简讯更新仅供参考。其内容不构成亦不应视为法律咨询意见。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不会就任何因倚赖本处所载资料而作出的决定丶采取的行动或不采取的行动所引致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特别丶间接或相应而生的损失或损害向阁下承担法律责任。[1] 在本文中,“香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2] 2025年5月21日,香港立法会通过了《稳定币条例草案》;“稳定币法律于8月1日生效”。[3] 《稳定币条例》第4条[4] 《稳定币条例》附表2第2部分
| 要求 | 详情 |
| 公司结构 | 申请人必须为在香港设立的公司,或在香港以外注册成立的授权机构。 |
| 财务资源 | 申请人需具备最低实缴股本港币2,500万元或等值金额,并拥有充足的流动资产。 |
| 储备资产 | 申请人需为指明稳定币建立有效的稳定机制,维持指明储备资产组合,其市值至少等于流通中稳定币的面值,该组合需与其他储备资产组合分隔,确保高质量和流动性,并允许以面值及时赎回,不收取不合理的费用。 |
| 赎回 | 以面值处理持有人的指明稳定币赎回请求,不得附加过分严苛的条件或不合理的费用。 |
| 反洗钱/反恐融资合规 | 实施健全及适当的反洗钱和反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管控制度,以符合香港相关条例。 |
| 披露和审计 | 向公众作出足够及适时的披露,包括储备资产的管理政策、风险评估、组成及市值等,并定期接受独立核证及审计。 |
| 适当人选 | 确保控权人、行政总裁、董事、稳定币经理等关键人员符合金管局的适当人选标准。 |
| 实体存在 | 在香港维持实体存在以接受监管。 |
如有任何查询或欲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本所合伙人张源辉律师。
本新闻简讯更新仅供参考。其内容不构成亦不应视为法律咨询意见。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不会就任何因倚赖本处所载资料而作出的决定丶采取的行动或不采取的行动所引致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特别丶间接或相应而生的损失或损害向阁下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6月10日,本所合伙人、诉讼及争议解决部主管徐凯怡律师,受邀为香港法国工商总会(FCCIHK)与意大利商会(ICC)联合主办的「大湾区跨商会系列」论坛担任演讲嘉宾。本次论坛以「司法枢纽:香港作为国际跨境法律中心」为主题,邀请了多位重量级嘉宾,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博士(SBS,JP)、律政司法治建设办公室首席政府律师欧阳慧儒女士,以及香港大学法学副教授祖里亚博士,吸引近30位企业高管及法务负责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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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专题讨论环节,徐律师与嘉宾深入探讨香港在「一国两制」框架下的独特法律地位,并特别聚焦于香港在跨境法律合作和国际仲裁领域日益扩大的作用。此外,徐律师还分享了在香港开展企业运营的实践见解,着重阐述了企业怎样借助香港独特的法律与制度优势,去应对全球市场的挑战。本次活动为探讨香港持续发展的法律环境,以及其作为国际法律服务重要枢纽的地位提供了宝贵平台。

左起: 香港大学法学副教授祖里亚博士、本所合伙人徐凯怡律师、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博士(SBS,JP),和律政司法治建设办公室首席政府律师欧阳慧儒女士



如阁下有任何查询或想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络本所合伙人徐凯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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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香港法律服务论坛于2025年5月27日在西安国际会议中心圆满举办。本届论坛以“服务共建‘一带一路’ 谱写陕港合作新篇”为主题,由香港律政司、陕西省司法厅、陕西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主办,香港贸易发展局、西安市人民政府共同承办。

左起: 甘子豪律师注册外地律师﹑合伙人叶小铃律师﹑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和合伙人徐凯怡律师
本所合伙人、诉讼及争议解决部主管,香港律师会理事徐凯怡律师,合伙人叶小铃律师和甘子豪律师注册外地律师参加了由香港大律助公会与香港律师会组成的代表团,向陕西及邻近地区的法律界和企业推介香港的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

本届论坛分为上午两场主论坛和下午模拟调解两大核心环节,由具丰富处理国际及跨境法律事务经验的香港法律及争议解决专家分享他们的真知灼见,从多角度探讨企业所面对的法律问题。徐律师作为香港律师会理事﹑大中华法律事务委员会副主席及仲裁委员会委员,在模拟仲裁庭环节担任旁述,解构国际仲裁中仲裁庭如何透过律师的盘问,对事实和法律问题作出裁判。



此外,徐律师﹑叶律师和甘律师与当地企业进行“一对一”咨询,对接港澳两地法律服务需求。
论坛吸引了超过800名当地律师及业界代表出席﹐深化了陕港两地法律服务和人才培养交流合作,推动两地法律服务机构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国家企业和公民「走出去」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025年4月23日, 本所合伙人、银行及金融部和诉讼及争议解决部主管徐凯怡律师受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银香港”) 邀请,担任「银行销售和营销实践监管指南——原则与案例研究」合规培训讲师。本次培训通过线上线下融合模式举办,吸引了中银香港众多高管和前线业务主管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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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培训中,徐凯怡律师聚焦银行业监管的重点领域,深入剖析了员工激励机制、“纯执行Execution-only)”商业模式、营销推广等关键环节所涉及的合规要点。她以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和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的相关监管文件为依据,结合生动的案例分析,深入浅出地讲解了银行在薪酬福利、投资产品销售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合规风险与漏洞,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应对策略。
与会者积极参与互动练习和现场提问环节,气氛热烈。培训结束后,学员们表示受益匪浅,对徐律师的专业讲解和实用建议给予了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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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2 月 28 日,本所合伙人、诉讼及争议解决部主管徐凯怡律师,受邀为全国涉外仲裁人才培训班(香港)在香港律政中心进行授课,讲授国际仲裁的机遇与挑战 。

左起: 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办公室主任杨玲博士和本所合伙人徐凯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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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全国涉外仲裁人才培训班(香港)由司法部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成立的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联合举办,同时得到了中国政法大学和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该培训班为期两周,吸引了众多专业人士参与,其中包括国资委推荐的内地企业法律顾问,以及各地司法局和律师协会推荐的资深法律从业者,学员总数超过 80 名。培训班特别邀请了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专家委员会成员以及本港资深法律界人士代表授课,旨在推动两地仲裁规则相互借鉴,促进人才协同发展。

徐凯怡律师以“参与国际仲裁:机遇与挑战 (Engaging in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Opportunities and Challenges)”为主题展开授课,深度剖析了多个关键要点,包括中国法律从业者在国际争议市场中面临的机遇、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2024 年规则下的标准国际仲裁流程、国际仲裁过程中的文化与程序差异,以及国际仲裁中的不同角色等。课堂上,徐律师通过互动练习,增强了学员对课程内容的认识与理解,提升了他们在国际仲裁领域的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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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权威法律媒体《商法》(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近日公布了2024-25年度 “The A-List 法律精英:中国业务律师新星” 榜单。本所合伙人曾浩贤律师凭借其卓越的专业能力以及客户和业内的高度评价,荣登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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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st榜单旨在表彰在各自领域和法律界做出重大贡献的法律专业人士。经过数月的广泛市场调研,《商法》评选出法律行业“未来领军者”。这群菁英律师创新重新定义优秀,重塑价值标准,为法律服务行业注入全新动能。
本所借此机会感谢CBLJ的认可,并向我们的客户表达诚挚的感谢,感谢他们的持续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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