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3日

信托法律动态

美国系列- 放弃美国国籍或喜或忧

愈来愈多的美国人告别“山姆大叔”,主要原因是因为美国的报税法规愈来愈复杂,尤其受到《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的影响。

针对这一话题,本期我们以《海外账户纳税法案》,台湾称为“肥咖条款”展开讨论。美国国会在2010年通过此方案,要求全球金融机构向美国通报美国税务居民在海外的金融资产资料,供美国税务局查税及政府作其他用途。中国金融机构都在陆续完善操作细节。

由于FATCA法案在全球的开展执行,美国税务居民名下的全部金融资产,都会面临暴露给美国税务局的风险。随着法案出台到逐步完善,美国国税局正加强对富人查帐,资料显示,对高收入人群查帐的比率两年来已上升两倍约50%。

据了解,很多名人已选择放弃美国国籍:其中包括全球投资先锋约翰•邓普顿(John Templeton)上世纪六十年代初移居巴哈马;中国著名影星李连杰在2011年加入了新加坡国籍;面书(Facebook)联合创始人爱德华多•萨维林在2011年放弃美国国籍。

爱德华多•萨维林声称放弃美国国籍的主因是许多海外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与基金公司都不愿意接受美国客户,美国税务居民在海外高收益投资产品选择受限,税收不是主要考虑因素。现在,中外银行都纷纷重新核实客户是否美国税务居民,并选择与确认的美国税务居民客户解约。

但对于中国高资产净值人士来说,要是真的放弃美国国籍也不容易;根据美国税法规定,美国公民即使放弃美国国籍,美国政府也可要求补交弃籍前5年隐匿海外资产的税收和罚金。由于中国移民的报税记录一般不会无懈可击,造成他们办理退籍时半途而废。

对总资产规模达1亿人民币以上的高资产净值人士来说,家庭成员的居住地与国籍安排非常重要, 当中如果又想当美国人的话,登陆前的合理避税规划更是刚需。如想了解海外信托对美籍受益人的好处,请联系你的法律顾问/理财顾问/家族办公室。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成立了香港及新西兰信托公司,可为客户提供信托咨询或受托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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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3日

史蒂文生黄合伙人出席第三届儿童问题论坛

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傅景元律师、林颖诗律师及陈连基律师于2015年11月13及14日出席了第三届儿童问题论坛。来自本地司法界及法律界人士、政府官员、其它在此领域工作的专业人士以及海外法官出席了是次论坛。

于论坛上,与会人士探讨及研究各项有关本港儿童福利、福祉及安全的议题。


(由左至右) 林颖诗律师、陈连基律师、 汤奕隽律师(论坛上其中一位讲者,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 及傅景元律师

如阁下有任何关于此活动的查询或想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络本所傅律师林律师陈律师

2015年11月13日

史蒂文生黄出席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跨境争端解决”高峰论坛

2015年11月13日,本所合伙人吕志豪律师、业务发展主管 (中国) 杨颂雅女士及业务发展经理 (中国)黄葹蕙女士出席由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于南京举办的跨境争端解决高峰论坛。多名法律界人士出席该论坛及对跨境争端解决等问题进行讨论。

于论坛上,吕律师以「国际仲裁的几个要点」为题,向出席者分析仲裁的优点及香港仲裁的发展。

如欲了解关于本次活动的详细情况,请联系本所吕志豪律师。

2015年11月11日

史蒂文生黄就竞争条例发表演讲

2015年11月11日,史蒂文生黄合伙人徐凯怡律师连同区永仪高级律师、冯嘉雯律师及张俊燊实习律师于马来亚银行香港分行就竞争条例(第619章)进行简介会。史蒂文生黄团队介绍该于2015年12月14日正式生效的条例会如何影响银行业界。

按照第一行为守则(有关业务实体之间的协议及经协调做法)及第二行为守则(有关业务实体滥用其相当程度市场权势),并鉴于条例实施后很可能没有宽限期,讲者向参加者明确指出日后需要注意现时银行业界的惯常行为会否跟竞争法相抵触,从而招致民事及刑事责任(包括企业及个人责任)。讲者强调,在非正式场合进行的闲谈交流亦有可能受该条例规管。在演讲过程中,讲者解述宽待政策潜在的运作模式及列举出银行家为避免误堕法网而应该采取的措施。


冯律师向参加者介绍该全新法律体制

参加者反应踊跃,并于问答环节中提出有关与竞争对手交换资料的问题。

徐律师(居中) 、区律师(居右)、冯律师(居左)、张实习律师(右二)与马来亚银行环球银行香港合规部主管梁建道先生(左二)合照

联络人: 徐凯怡律师

2015年11月9日

史蒂文生黄出席2015年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亚太周

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傅景元律师、林颖诗律师、陈丽卿律师及陈连基律师出席了在香港大学举行﹐由律政司及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亚太区域办事处于2015年11月9日至11日合办的亚太区和全球追讨抚养子女和家庭赡养费的国际会议。

这次国际性会议提供了最佳的契机以讨论亚太区家庭法和相关政策的互联发展﹐世界各地主要执业者藉此机会认识同业、增进联系、拓展网络及讨论多个观点。


来自英国及中国的律师于会议期间到本所探访。

如阁下有任何关于此活动的查询或想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络本所傅景元律师林颖诗律师陈丽卿律师陈连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