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30日,本所合伙人曾浩贤律师和郭俊杰律师获LexOmnibus邀请,为专业进修课程「有关特殊目的收购公司的上市规则及最新发展」担任讲师。
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pecial Purpose Acquisition Company,“SPAC”)是香港的新上市制度,透过允许SPAC发起人寻找具上市潜力的目标公司进行并购,以通过非常规的首次公开募股上市。 在为时三小时的线上研讨会中,曾律师和郭律师深入介绍了传统 IPO 和 SPAC 的上市要求,以及SPAC并购交易和SPAC的除牌机制。他们亦就美国、香港和新加坡的 SPAC 上市要求进行比较。最后,他们透过讨论SPAC在香港上市的优势和潜在风险,结束本次课程。
由于疫情关系,本次课程采用线上形式举行,并收到了与会者良好的反馈。
若阁下想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络本所合伙人曾浩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