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日

史蒂文生黄合伙人徐凯怡律师获委任为《电影检查条例》(法例392章) 顾问小组成员

本所合伙人、诉讼及争议排解部门主管徐凯怡律师获委任为《电影检查条例》(法例392章) 顾问小组成员之一,任期由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徐律师十分荣幸获委任为顾问小组成员之一,并会尽最大努力履行有关公职。顾问小组是根据《电影检查条例》(法例392章)第6条成立,目的在对影片是否适宜公开放映,以及电影评级提供意见。

徐律师是仲裁员(香港律师会仲裁员名册)、英国仲裁司学会院士、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及香港律师会的认可调解员,身兼香港律师会仲裁委员会成员。徐律师亦是中国司法部委任的中国委托公证人。
徐律师获委任为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房地产仲裁研究专业委员会特邀研究员、香港终审法院首席大法官马道立委任为律师纪律审裁团之执业律师委员,及香港特别行政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财经事务科委任为香港会计师公会纪律审裁团成员。

如阁下有任何查询或想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络本所徐凯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