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
有关本所的活动,请浏览以下内容。如有兴趣个别了解,请点击此处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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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6年11月4日,本所合伙人陈连基律师拜访日本外务省海牙公约部部长上田肇先生,陈律师除了与日本同业分享本所在香港处理海牙公约案件的经验外,亦藉此行获得日本有关海牙公约案件的第一手资讯。
自从日本于2014年加入成为海牙《国际掳拐儿童民事方面公约》的缔约国,至今已有106宗案件关于协助遣返和108宗案件关于协助探视或接触,当中有两宗涉及香港法院。本所曾在LPQ v LYW [2014] HKCU 2976 一案中代表原告人,并根据《掳拐和管养儿童条例》(该条例旨在使《国际掳拐儿童民事方面公约》在香港施行)成功争取涉案儿童送返日本,该案的详情可参阅此连结内容。
如阁下有任何关于此活动的查询或想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络本所傅景元律师或陈连基律师。

在政府于2016年11月4日公佈建议的新从价印花税税率后不久, 本所的银行及金融事务部法律行政人员黄炳文先生连同本所的区晓滢女士获中国建设银行(亚洲)邀请于2016年11月16日就新推出的印花税措施向银行从业员发表演讲。
是次演讲内容涵盖于新措施下印花税的计算方法, 以及有关措施的豁免及例外情况。
如阁下有任何关于此活动的查询或想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络本所黄炳文先生。

本所合伙人林颖诗律师在2016年11月1日至11月2日以讲者身份出席于香港举行的STEP亚洲会议, 40多名来自世界各地的专家在会上就各个国际性和专科议题分享经验和见解。是次会议共有超过450人出席,另有约80人在轮候名单上。
鉴于某些国家的离婚率高于50%和信托数目上升,愈来愈多夫妇尝试染指对方的信托财产。林律师获邀与来自英国Hughes Fowler Carruthers的Mark Harper律师和中国瑞银律师事务所的王昊律师以「信托的隐患—离婚及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冲击」为题进行讨论,她集中讲解香港家事法庭在离婚诉讼中处理信托财产纷争的方针和原则,并援引一些标志性案例作说明。
如阁下有任何查询或想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络本所林颖诗律师。

2016年10月28日, 本所合伙人黄启豪律师连同公共关系部经理方希文女士出席了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天津)律师事务所、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及天津仲裁委员会在天津联合举办的《经济新常态下的商事诉讼与仲裁发展趋势论坛》。
黄律师以「‘裁’运亨通-国际争议解决的智胜锦囊」为题,详细地介绍了香港现行的仲裁规则,以及企业可如何运用仲裁解决争议。再者,黄律师也閳释了中国企业走出去这一战略机遇可能面对的法律问题。
如阁下有任何查询或想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络本所吕志豪律师或黄启豪律师。


于2016年10月27日,本所业务发展主管(中国)杨颂雅女士和业务发展经理 (中国)黄葹蕙女士以讲者身份出席江苏省国际商会跨境并购投资研讨会。
会议从多个角度探讨跨境并购和投资的议题,例如中企跨境并购最新趋势、跨境并购实务解析及风险防范、税务考量和筹划、估值及竞价策略等,而杨女士则获邀以「香港架构优势及海外资产保护」为题作一个30分钟的演讲。让更多的律所和企业客户了解我所在港的并购服务。
会后,业务发展经理 (中国)黄葹蕙认识了来自江苏不同省会的企业法务,对大陆企业来港投资并购作了简单介绍,业务发展主管(中国)杨颂雅女士也解答部分参会企业家的海外资产配置安全等问题疑虑。
如阁下对此活动有任何查询或想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络本所杨颂雅女士。

本所合伙人郑炎潘律师、吕志豪律师及林丽嫦律师于2016年10月25-30日出席了在东京举行的Interlaw年度会议。Interlaw为一个国际独立律师事务所的协会、目前在全球的成员有75家。Interlaw获Chambers and Partners评为环球性的精英律师事务所网络,让客户能够快捷取得全球超过七千名优秀法律专家的服务。
今年会议的主题为全球合规事宜,来自世界各地的成员事务所及嘉宾派出共接近150位代表出席。
会议的焦点为「日本公司于海外营商时的全球合规问题」的座谈会,有超过80位日本客户代表参与。来自三个不同企业的合规专家分享了他们的经验。Panasonic株式会社的永田真纪先生分享了他对打击企业联盟的看法,并指出这行动的难度和重要性。Astellas制药株式会社的山中秀树先生及住友商事株式会社的实野弘道先生分别分享了他们为跨国公司推动全球合规的经验。期间郑律师、吕律师及林律师亦参加了不同专业领域的会议,其中包括有关全球知识产权科技资讯会议,管理合伙人会议,Interlaw Next Generation会议和Interlaw Women Lawyers会议。
Interlaw网络的实力赖于其长久性、服务质素、成员事务所之间的共同理念和成员律师之间深厚的友谊。会议尚未结束,各代表已期待下一次2017年4月在西雅图举行的亚太区区域会议。
如阁下有任何查询或想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络本所郑炎潘律师及吕志豪律师。

由左至右: Ms. Bee Hong Ooi, Ms. Tomoko Takemura, 郑炎潘律师

由左至右: Mr. Makoto Matsuo, 郑炎潘律师, Mr. Kevin Zhu

Mr. Bruce Wood和郑炎潘律师

Mr. Brett Hearnden 和林丽嫦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