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7日

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作为配售代理法律顾问协助仁寿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发行人民币4.84亿元2027年到期3.35%有备用信用证支持的增信债券

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作为配售代理法律顾问协助仁寿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成功发行人民币4.84亿元,票面利率为3.35%2027年到期,有备用信用证支持的增信债券。

发行人是仁寿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的直接全资公司。其为仁寿县重要的国有资产投资经营主体,是仁寿县电子产品、电线光缆生产销售、自有土地出让、水务、代建服务费及工程产品的主要经营主体。

本所团队由合伙人张源辉律师领导,团队成员包括刘咏琳律师、吴巧怡律师、葛俊廷见习律师及李嘉智律师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