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2日,史蒂文生黄合伙人兼香港律师会年青合伙人圆桌会议组织创会委员徐凯怡律师率领参观领英位于香港的办公室。领英总部设于硅谷,是世界数一数二的专业人士网络,会员人数多达3亿8千万,遍布全球200多个国家及地区。领英于2012年在香港设置分部,以开拓亚洲业务。
在参观过程中,参与者了解到领英的企业及商业文化,并集体讨论在领英平台介绍律师事务所会带来何等优势等多个议题。
徐凯怡律师(居右)与领英香港及台湾地区销售主管戴雷德先生(居中)合照
联络人: 徐凯怡律师
2015年9月22日,史蒂文生黄合伙人兼香港律师会年青合伙人圆桌会议组织创会委员徐凯怡律师率领参观领英位于香港的办公室。领英总部设于硅谷,是世界数一数二的专业人士网络,会员人数多达3亿8千万,遍布全球200多个国家及地区。领英于2012年在香港设置分部,以开拓亚洲业务。
在参观过程中,参与者了解到领英的企业及商业文化,并集体讨论在领英平台介绍律师事务所会带来何等优势等多个议题。
徐凯怡律师(居右)与领英香港及台湾地区销售主管戴雷德先生(居中)合照
联络人: 徐凯怡律师
2015年9月21日,本所合伙人吕志豪律师于前海出席由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举办的会议。出席的人员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兼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前海管理局领导、广东省司法厅领导,深圳市司法局领导及律师协会领导。本次会议的目的是给予李飞主任一个平台调研前海合伙联营所的发展进度。李飞主任一向关心前海合伙联营所的情况和发展。
经广东省司法厅于2015年1月21日批准,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与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于前海合资设立锦天城史蒂文生黄(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简称:ABL&SW)。ABL&SW为前海第一批香港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之一。
如阁下有任何关于此活动的查询或想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络本所吕律师。
2015年9月18日,本所季辉律师参加了在重庆举办的2015年度航联董责险客户交流会。参会人士包括航空公司联合会的领导,国内各大航空公司的负责人和保险业专业人士均出席了会议。季辉律师介绍了香港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上海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部的经理田正大先生介绍了证券法修订的有关内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沈乐行先生介绍了证券法修订后的A股上市公司风险,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邓锦鸿先生介绍了金融风险理赔统计与分析。各界人士聚集一堂,通过各自的专业知识互相交流,互相学习。
法庭在Bushra Bibi v Method Building & Engineering Works Ltd (No. 2) [2015] 2 HKLRD 402,一宗致命意外的诉讼中,需要裁定就亲属丧亡之痛的损害赔偿判给的利息,应否仍为年息2%。
法庭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的一贯原则是由于索偿人早应在亲属丧亡时获得赔偿,因此法庭应就他尚未获得款项判给他利息,利息由死亡日期起计,至判决日期为止,除非法庭认为有特别原因而不作出此裁判。此原则亦适用于双方商定赔偿额的情况。
有异于以往只判给年息2%的裁决,原讼法庭在此案中,根据《致命意外条例》(第22章),裁定就亲属丧亡之痛的损害赔偿判给的利息,将由死亡日期至最终判决日期为止,案法定每年利率8%计算。此利息同时适用于一次性的开支,如殡殓费等。
本所高级法律顾问霍玺律师于2015年9月15日至18日出席了MARQUES –欧洲商标权人协会于维也纳举行的2015年度周年大会。本所就有关手机应用程式发展而衍生的知识产权问题作出的贡献更备受大会广泛推崇。
在会上,协会成员互相探讨及分享他们于知识产权业界的成果及意见。 各界人士聚集一堂,通过各自的专业知识互相交流,互相学习。
(图片来源: http://www.marques.org/Newsletters/Newsletter/Default.asp?NewsletterID=46&art=0#0)
如阁下有任何关于此活动的查询或想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络本所霍律师。
2015年9月12日,本所合伙人吕志豪律师在上海举办之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并购重组专业委员会会议上就公司合并收购及重组主题发表演讲。
吕律师在演讲中讲述国内地产投资基金如何利用境外架构收购境内房地产及如何利用境外资金收购国内房地产项目。该演讲亦有涵盖税务、公司架构重组及贷款安排等议题。
本会议亦同时确认成立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涉外专业委员会。
如阁下有任何关于此活动的查询或想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络本所吕律师。
欺诈网站警报
本所注意到有宣称为律师事务所或香港政府机构的虚假Facebook网页,分别是(1)「邦得国际律师事务所-李律师」/「邦得国际律师事务所-林律师」,(2)「源凯国际律师事务所咨询处」, 以及(3)「香港维权中心」,均使用盗取本所合伙人徐凯怡律师的照片作为其Facebook个人资料照片。徐律师已确认她的照片在她不知情及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被使用。此事已向监管机构及当局报告,以采取进一步行动。
请注意,本所及合伙人徐凯怡律师与上述「邦得国际律师事务所-李律师」/「邦得国际律师事务所-林律师」,或「源凯国际律师事务所咨询处」,或「香港维权中心」或该等Facebook网页并无任何关联。
详情请参阅香港律师会网站的诈骗警示网页 (https://www.hklawsoc.org.hk/en/Serve-the-Public/Scam-Alert)。
特此明确保留本所及合伙人徐凯怡律师的所有权利。
请保持警觉,切勿点击任何可疑链接或在任何可疑网站、电邮或讯息提供任何个人资料 。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络info@sw-hk.com。
敬希垂注。
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