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了《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及5项监管配套指引(合称“监管新规”),监管新规将于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本次监管新规补齐了境外上市制度短板空白,对境内企业直接和间接境外发行上市活动统一实施备案监管,开启了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的监管新纪元。
本文简要介绍了监管新规下的备案主体、备案事项与情形、备案主要审查原则与核查要点、及备案流程与过渡期安排等相关要点。
2. 监管新规下的境内备案主体
根据监管新规,以下境内企业为备案主体,应依法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3. 监管新规下的备案事项与情形
根据监管新规,以下事项与情形属于需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或报告的范畴:
4. 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备案 – 主要审查原则与核查要点
根据监管新规,境内企业须符合下列情况:
5. 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备案 – 备案流程与过渡期安排
(1) 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备案 –备案流程概览
下图概述备案流程的主要时间点:
*中国证监会办结备案后,境内企业一年内未在境外发行上市的,应更新备案材料,并获取中国证监会的更新备案公示。
(2) 过渡期安排
监管新规提供过渡性安排:
6. 结语
监管新规的出台是针对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相关事宜全面、系统的监管升级,对未遵守相关规定的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等亦规定了相应的责任与处罚措施。伴随着监管新纪元的到来,我们期待中国企业境外上市融资活动进一步活跃起来。
本文由本所合伙人及企业融资部主管劳恒晃律师﹑刘砚枫高级律师﹑蒋平律师和何丹丹律师共同撰写。若阁下想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络本所劳恒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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