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动态

有关本所的最新动态和活动,请浏览以下内容。如有兴趣个别了解,请点击此处与我们联系。

2018年1月9日

移民业务新闻快讯

入境事务处打击假结婚

入境处以「放蛇」形式与办理假结婚中介人会面,行动名为「圈套」,于2017年12月6日成功拘捕5名疑犯,其中包括集团主脑、3名成员及1名涉嫌假结婚的内地女子。

入境处指疑犯年龄介乎26至54岁,其中有4名为本港居民,有关调查人员于疑犯家中分别检获与假结婚有关的文件及手提电话等证物,可能会有更多涉案人士被捕。

非本港居民与香港居民假结婚的案件一直受到入境处的关注,而该些不法分子会透过不同平台去宣传,以诱使更多人参与假结婚以骗取香港居留的非法活动。

根据现时香港法例﹕
1. 任何人向入境处职员提供虚假资料即属违法,最高刑款为15万元及监禁14年。
2. 任何人明知而故意为促使达成婚姻而作出虚假宣誓或声明亦属违法,最高刑罚为监禁7年监禁及罚款。
3. 任何参与串谋诈骗活动的人同属违法,最高刑罚为监禁14年。

来源: http://www.immd.gov.hk/hkt/press/press-releases/20171208b.html

2018年1月9日

史蒂文生黄出席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成立大会

由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前海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促进委员会深圳市委员会联合主办的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成立大会暨揭牌仪式于今年1月9日在前海万科国际会议中心圆满举行。数百位来自全球不同法域的华语律师聚首一堂,共商联合会发展大计。本所合伙人吕志豪律师获邀出席是次盛事,合伙人黄启豪律师及陈卓雁律师代表出席。


黄启豪律师及陈卓雁律师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法律司副司长奚俊坚、广东省司法厅副巡视员陈荣光、香港中联办法律部部长王振民、香港律政司副法律政策专员黄庆康、深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华楠、深圳市司法局局长蒋溪林、深圳市贸促委主任叶健德、前海管理局局长杜鹏及国内知名法律服务机构代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华语律师代表等共三百多人出席成立大会。

联合会是全球首家以华语律师为主要成员的国际性法律平台,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中国企业投资目的国家为重点,致力于为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国家投资贸易时提供法律服务。本所合伙人吕志豪律师表示很高兴成为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会员, 他深信在各单位鼎力支持和共同努力下,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能为「一带一路」沿线商事主体提供国际化的法律服务。

在一带一路的机遇下,本所作为香港最杰出的事务所之一,于2016年创立了「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中心」,为将投资一带一路沿线东南亚国家的香港及内地企业,提供全面及高效率的法律服务。中心由本所的资深合伙人带领,律师团队于银行及金融、企业金融、中国业务、国外直接投资,以及争议解决等领域都有丰富经验。另外,服务中心与六所东南亚各国顶尖律师事务所合作。

如有任何关于此活动的查询或想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络本所黄启豪律师吕志豪律师

2017年12月28日

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协助WT集团控股有限公司(8422.HK)于香港联交所成功挂牌上市

本所作为独家保荐人天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他包销商的法律顾问,成功协助WT集团控股有限公司(「WT集团」)(股份代号:8422)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挂牌上市。


由左至右: 张晓静律师、张家靖律师、WT集团执行董事甘健斌、WT集团执行董事孔祥辉、WT集团执行董事兼主席叶韶青先生、张源辉律师

WT集团股份在2017年12月28日正式上市,招股价为0.22港元,集资净额约为32.4百万港元。

WT集团及其附属公司(「集团」)在香港以总承建商身份主要提供专门工程及一般建筑工程。集团从事专门工程,包括地基及地盘平整工程、拆卸工程及现场土地勘测工程。集团亦从事一般建筑工程,包括上盖结构建筑工程、斜坡维修工程、围板工程、改动及加建工程以及其他各类建筑工程。


天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简子欣先生(右)与本所张源辉律师(左)合照

本所客户为独家保荐人天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联席牵头经办人天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及讯汇证券有限公司,以及其他包销商。


由左至右: 张源辉律师、张晓静律师、张家靖律师

本所团队由合伙人吕志豪律师及张源辉律师领导,团队成员包括张晓静律师、张家靖律师、郑颖辉实习律师、叶姗姗法律助理、以及徐炜然法律助理,为本发行上市项目提供了全程专业法律服务。

如阁下有任何关于此交易的查询或想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络本所吕志豪律师张源辉律师

2017年12月28日

史蒂文生黄协助艾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2708)于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

本所作为保荐人及包销商的法律顾问,成功协助艾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艾伯」)(股份代号:02708)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


由左至右: 黄卓雅律师、劳恒晃律师、艾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席黎子明先生、佟达钊律师行合伙人佟达钊律师、德勤 •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合伙人李嘉琪小姐及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彬律师


劳恒晃律师及艾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席黎子明先生

公司股份在2017年12月28日正式上市,总发售股份数目为1亿股,其中国际发售股份数目为9,000万股,公开发售股份数目为1,000万股。发售价为每股1.5港元,集资净额约为1亿1千万港元。

艾伯是一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注在中国提供综合物联网智能终端产品应用及解决方案服务。物联网指通过智能终端产品实现目标物体与互联网之间的信息交换及通讯,以对目标物体进行智能识别、定位、追踪、监察及管理的网络。

如阁下有任何关于此交易的查询或想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络本所劳恒晃律师郑钰茵律师

2017年12月23日

史蒂文生黄在诉讼及争议解决方面的优异表现,于APAC Insider 2017年度业务卓越大奖中获颁发「卓越诉讼及争议解决 – 香港区」。业务卓越计划旨在表彰亚太地区内最优秀的公司, 本所获奖,是对法律专业的成功及贡献予以肯定。 本所的诉讼部门由多名资深律师组成,拥有丰富的诉讼经验,处理过不同类型的商业和一般诉讼案及争议解决。团队一直秉承以客户利益为先的宗旨,寻求最佳方案解决问题。我们的团队具备精辟的分析能力,能为每个不同的个案进行独特的分析,评估争议解决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情况,并主动向客户提供专业意见和解决方案。 如阁下有任何查询或想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络本所徐凯怡律师

史蒂文生黄在诉讼及争议解决方面的优异表现,于APAC Insider 2017年度业务卓越大奖中获颁发「卓越诉讼及争议解决 – 香港区」。业务卓越计划旨在表彰亚太地区内最优秀的公司, 本所获奖,是对法律专业的成功及贡献予以肯定。

本所的诉讼部门由多名资深律师组成,拥有丰富的诉讼经验,处理过不同类型的商业和一般诉讼案及争议解决。团队一直秉承以客户利益为先的宗旨,寻求最佳方案解决问题。我们的团队具备精辟的分析能力,能为每个不同的个案进行独特的分析,评估争议解决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情况,并主动向客户提供专业意见和解决方案。

如阁下有任何查询或想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络本所徐凯怡律师

2017年12月22日

基于无力偿债理据而清盘并不构成强制执行判决或仲裁判给

在Re Lucky Resources (HK) Ltd [2016] 4 HKLRD 301一案中,清盘呈请人向香港原讼法庭提出呈请,要求基于无力偿债理据清盘Lucky Resources (HK) Ltd (下称“该公司”)。呈请人于2016年2月5日获得胜诉仲裁判给,并于2016年2月24日向该公司发出法定要求偿债书。一个月后,由于该公司未能偿还债务,呈请人做出清盘呈请。

该公司提出反对,主张清盘呈请是不恰当的,因为呈请人并未按照《仲裁条例》(第609章) 第84条的要求,取得执行仲裁判给的许可。除此之外,该公司并未就债务本身提出其他争议。

法院作出了清盘令,裁定清盘呈请并不构成强制执行判决或仲裁判给。夏利士法官认为,香港和一些外国法院 (比如英国) 的相关立场非常清晰:基于无力偿债理据而清盘的呈请是行使某类别的成员权利 (Class right),而非执行一项判决或仲裁判给,因此与《仲裁条例》第84条并无关联。

本案判决清楚表明了法院对提出清盘呈请这项成员权利的认定。其实,根据法院的过往判例,如果该公司并未就债务本身提出异议,即使呈请人并未获得相关的仲裁判给,法院亦极有可能会颁发清盘令 (参见Re Quiksilver Glorious Sun JV Ltd [2014] 4 HKLRD 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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