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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设立医疗机构属于限制外商投资产业,即该外商投资限于以合资合作的方式进行。除此之外,外国投资者们也经常会因为审批手续严苛、审批周期长等问题而遇到实际操作中的困难。
今年八月,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计委”)发布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通知》(“通知”),旨在进一步深化公共卫生医疗管理改革。该通知规定了多项改革措施,其中列举要点如下:
1、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将取消设置审批,转而实行备案制。
根据2006年生效的《民政部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应当向计生部门申请设置和执业审批。此次实行备案制,很大程度上简化了设置流程,这无疑将给养老机构内的老人们带来进一步的便利。
2、“医疗机构”类型进一步细分,针对不同的医疗机构设置单独的基本标准及管理规范,具体而言,本次明确了康复中心、护理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健康体检中心和中小型眼科医院等五类医疗机构。并且,卫计委将进一步对不同的医疗机构制定单独的设立标准和管理规范。
3、提出了对“进一步简化医疗机构的审批程序”。原则上对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进一步简化三级医院的设置审批。
4、明确提出了将“进一步提升医疗领域对外开放水平”,此要求将具体表现为:外国医疗机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合资或者合作形式设立的诊所,放宽外方投资股权比例不超过70%的限制(根据《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合资、合作中方所占股权比例或权益不得低于30%。)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通知多为原则性指导规定,在通知中指出各级有关部门将落实各项规定。所以,近期,外国投资者朋友们应密切关注有关部门制定的实施细则。
史蒂文生黄合伙人及家事法部门主管傅景元律师于2017年9月23日出席由香港儿童权利委员会主办,并由香港儿科基金、香港教育专业人员协会、香港社会服务联会、香港大律师公会及香港律师会合办的「圆桌会议:香港的儿童事务委员会」。

是次圆桌会议的目的是聚集社会各界与儿童有关的专业人士,就着儿童事务委员会的成立交流意见及达成共识。会议由香港儿童权力委员会主席雷张慎佳女士致词掀开序幕,并邀请了前挪威儿童事务专员Reidar Hjermann先生及澳洲首位全国性的儿童事务专员Megan Mitchell女士的到来,与参加者就「儿童事务委员的职能、权力及构成」展开讨论。此外,大会亦邀请了来自儿童团体、儿科医学界、教育界、福利界、人权界及法律界的专家,与大家就相关议题互相交流。

前挪威儿童事务专员Reidar Hjermann先生

澳洲首位全国性的儿童事务专员Megan Mitchell女士
傅律师表示:「我很高兴能参加这极有意义的圆桌会议,并期待香港儿童事务委员会早日成立。」
如阁下有任何关于此活动的查询或想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络本所傅景元律师。
「第十一期前海3333人才沙龙暨第五期前海深港法律交流沙龙 – 与法律人才面对面」于2017年9月20日在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圆满举办,本所合伙人、诉讼及争议解决部门的主管律师徐凯怡律师获邀出席。是次沙龙由前海管理局、前海国合法律研究院主办。

是次沙龙活动吸引了深港法律界人士参与。莅临本次沙龙活动的主要嘉宾有:国家司法部港澳台法律培训中心主任董石博士、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美籍教授陶博博士、深圳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陈梦博士、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资深法官郑松先生、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宋丽女士、深圳国际仲裁院自贸区仲裁处副处长陈睿博士、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研究员李易航博士、前海廉政监督局案件调查处主任科员钟全党先生。承办方代表:前海管理局法治与社会建设促进处处长曹海雷博士、前海管理局组织人事处(人才工作处)副处长杨珊女士、副主任罗国栋先生及杨伟文先生、前海管理局香港事务处(对外合作处)副主任戴瑞睿先生、前海国合法律研究院常务副理事长陈方先生、前海国合法律研究院秘书长谢永艺先生、广东星辰(前海)律师事务所爱丽姆律师、周冬冬律师及陈华鑫律师。

是次沙龙以「一带一路」涉外法律人才为主题,先有前海管理局法治与社会建设促进处曹海雷处长向嘉宾简述前海法治建设总体情况、前海管理局组织人事处(人才工作处)杨珊副处长讲述前海人才和产业政策总和前海廉政监督局案件调查处主任科员钟全党先生亦向在场嘉宾介绍前海廉政及反腐败的总体情况。及后,各嘉宾就前海涉外法律人才应具的特质、如何培养及吸引外法律人才展开热烈的讨论。

徐律师表示:「我很荣幸可以参与这一盛事,在前海与各界精英分享交流。前海这几年的发展迅速,可见未来将为中港融合,经济交流发挥重要作用,期望日后香港和前海能加强、深化两地的法律专业服务合作」。

如阁下对本次活动有任何查询或想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络本所徐凯怡律师。
在特朗普的移民政策下绿卡申请人现将面临更多的障碍
在特朗普总统的“极端审查”移民政策下,绿卡申请人现需通过面试才能获得永久居留权。虽然现行法律一直要求绿卡申请人面试,但过去,美国公民和移民服务局(USCIS)一直放弃对广泛类别申请人的面试,并将资源集中在高风险案件上。
根据USCI,新政策的目的是打击非法移民,并限制谁可以进入美国。新政策将于10月1日起施行,绿卡申请人以就业或难民和庇护为由申请,现需将面对面试。行政部门解释亲自面试将允许官员验证申请,并进一步发现新的相关信息以及评估申请人的信誉。这样会加强国家移民制度的完整性。
未知有多少人会受到新政策影响,但肯定的新政策将会给申请系统带来负担及绿卡申请人现必须超越额外的障碍才能获得永久居留权。
来源: http://edition.cnn.com/2017/08/28/politics/trump-administration-green-cards-interviews/index.html
反不正当竞争二次审议稿已公开征询意见
近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正草案)(第二次审议稿)(“修订稿”)。 第一次审议稿已于2016年公开征询意见。
反不正当竞争通常是在华外企最为关心的几大问题之一。因此,在这个阶段,了解研读修订稿是十分必要的。
1993年施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目前现行有效的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1993反不正当竞争法”)。在过去20余年间,由此造成的法律空白由政府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不断弥补。同时,地方政府也就商业贿赂和非法竞争出台了若干地方法规。
相较1993反不正当竞争法,本次修订稿进一步明确了市场混淆行为(第六条)、商业贿赂(第七条)、商业秘密(第九条)和虚假或误导性宣传(第八条)的定义和规制范围。
除了更加明确外,本次修订稿也紧随时代发展。比如,根据1993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不得进行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人民币的抽奖式有奖销售。在本次修订稿中,最高奖的金额修改为五万元人民币。
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另一个例子包括通过互联网上的技术方法进行的行为,“修订稿”明确规定,利用互联网进行商业活动的商业运营商应遵守修订草案中的所有规定。
江苏省国际商会法律专业委员会法律服务周活动近日拉开帷幕。今天,本所合伙人、诉讼及争议解决部门的主管律师徐凯怡律师,参与並作主讲嘉宾,就中国内地仲裁裁决及司法裁决于香港的执行、司法实践的最新发展做出了详细介绍,分享了内地与香港跨境司法合作的攻略。
本次江苏国际商会法专委举办的法务周活动可谓精彩纷呈,讲座以微信群组的形式进行,通过语音,让讲座嘉宾实时与近四百位群内听众分享自己的见解,与群内学者、律师及企业法务人员进行在线研讨和互动。

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政策的实施,内地企业不断走出去。与此同时,近年民间借贷经常出现债务人采取各种手段转移资产,包括把资产由内地转移至香港逃债。徐律师用新鲜火热的案例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加上作为代理律师掌握的前沿资料,对内地与香港跨境诉讼中的挑战一一做出解答。丰富的实战经验使得她的分享深入浅出,内容充实,加深了听众对这一主题的了解。
徐律师很感谢江苏省国际商会法律专业委员会本次的盛情邀请。她非常荣幸可以参与其中,也十分珍惜能有机会与江苏各界精英分享交流。

如阁下对本次活动有任何查询或想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络本所徐凯怡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