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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在Bushra Bibi v Method Building & Engineering Works Ltd (No. 2) [2015] 2 HKLRD 402,一宗致命意外的诉讼中,需要裁定就亲属丧亡之痛的损害赔偿判给的利息,应否仍为年息2%。
法庭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的一贯原则是由于索偿人早应在亲属丧亡时获得赔偿,因此法庭应就他尚未获得款项判给他利息,利息由死亡日期起计,至判决日期为止,除非法庭认为有特别原因而不作出此裁判。此原则亦适用于双方商定赔偿额的情况。
有异于以往只判给年息2%的裁决,原讼法庭在此案中,根据《致命意外条例》(第22章),裁定就亲属丧亡之痛的损害赔偿判给的利息,将由死亡日期至最终判决日期为止,案法定每年利率8%计算。此利息同时适用于一次性的开支,如殡殓费等。
本所高级法律顾问霍玺律师于2015年9月15日至18日出席了MARQUES –欧洲商标权人协会于维也纳举行的2015年度周年大会。本所就有关手机应用程式发展而衍生的知识产权问题作出的贡献更备受大会广泛推崇。
在会上,协会成员互相探讨及分享他们于知识产权业界的成果及意见。 各界人士聚集一堂,通过各自的专业知识互相交流,互相学习。

(图片来源: http://www.marques.org/Newsletters/Newsletter/Default.asp?NewsletterID=46&art=0#0)
如阁下有任何关于此活动的查询或想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络本所霍律师。
2015年9月12日,本所合伙人吕志豪律师在上海举办之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并购重组专业委员会会议上就公司合并收购及重组主题发表演讲。

吕律师在演讲中讲述国内地产投资基金如何利用境外架构收购境内房地产及如何利用境外资金收购国内房地产项目。该演讲亦有涵盖税务、公司架构重组及贷款安排等议题。


本会议亦同时确认成立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涉外专业委员会。
如阁下有任何关于此活动的查询或想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络本所吕律师。
中国新的外债政策
2015年9月1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施行了《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根据该规定,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向境外举借的、按约定还本付息的1年期以上债务工具,包括境外发行债券、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等,实行备案登记制管理,取消原来的额度审批,同时简化了企业发行外债的备案程序。另外,当外债总规模超出限额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向社会公告,同时不再受理备案登记申请。
史蒂文生黄合伙人傅景元律师及林颖诗律师出席了由国际婚姻法律师学院于2015年9月9日至2015年9月13日期间在意大利西西利岛陶尔米纳举办的国际婚姻法律师学院周年会议2015。来自27个司法管辖区超过148名院士出席了是次西西利岛会议。国际婚姻法律师学院于1986年成立, 是一个国际性组织, 成员均是被同侪视为最富有经验及最熟练的婚姻法律师。傅律师为该学院的院士及其中一名统筹。林律师于2014年成為该学院其中一名院士。

史蒂文生黄合伙人朱㥣潜律师及徐凯怡律师出席了2015年9月11日于香港港丽酒店举行的第14届年度亚州法律杂志香港法律大奖大会晚宴。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被提名竞逐「最佳仲裁事务所」,「最佳交易事务所」及「最佳诉讼事务所」。

法律界人士共聚一堂,向过去一年间在香港从事法律业务的最杰出的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务以及其它法律专业机构致敬。

朱㥣潜律师(居右)、徐凯怡律师(居左)与汤森路透中国区客户总监张裕裕女士(居中)合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