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快讯

有关本所的交易快讯,请浏览以下内容。如有兴趣个别了解,请点击此处与我们联系。

2020年4月15日

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就智中国际控股有限公司(6063.HK)于香港联交所上市提供咨询

本所作为智中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智中国际」)(股份代号:6063)的法律顾问,协助智中国际于2020年4月15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主板成功挂牌上市。智中国际共发行5亿股股份,每股售价定为港币0.25元,是次股份發售共集资约港币1.25亿元。

智中国际及其附属公司于香港从事外墙工程及建筑金属饰面工程项目的设计、供应及安装服务,曾为香港商业物业、住宅物业及公共设施完成了多个外墙工程及建筑金属饰面工程项目,包括香港政府开展的公共设施项目及具独特及出色设计的住宅及商业物业。

本所团队由企业部合伙人劳恒晃律师和朱㥣潜律师领导,团队成员包括胡恩婷律师以及施兆仪律师助理,为是次发行上市项目提供了全程专业法律服务。

本发行上市项目的独家保荐人及独家全球协调人为创升融资有限公司。独家账簿管理人为东皓证券有限公司。联席牵头经办人为东皓证券有限公司、创升证券有限公司、生和(麒麟)证券有限公司、First Fidelity Capital (International) Limited及伟禄亚太证券有限公司。

如阁下有任何关于此交易的查询或想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络本所劳恒晃律师朱㥣潜律师

2020年3月13日

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为深蓝科技控股有限公司(1950.HK)于香港联交所成功挂牌上市提供意见

本所作为深蓝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深蓝科技」)(股份代号:1950)的香港法律顾问,协助深蓝科技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主板成功挂牌上市。


由左至右:本所合伙人张源辉律师、深蓝科技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主席刘静女士、深蓝科技执行董事陈华先生、本所合伙人劳恒晃律师及傅之雍律师

深蓝科技股份于2020年3月12日在香港联交所正式上市。深蓝科技共发售2.5亿股股份,其中2,500万股为香港公开发售股份,2.25亿股为国际配售股份。最终发售价厘定为每股发售股份港币0.52元,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约为港币8,470万元。

深蓝科技及其附属公司(「集团」)为一家中国知名人工革化学品制造商,主要从事知名品牌「深蓝科技」下的涂饰剂及合成树脂的研发、制造及销售。根据集团委聘的行业顾问独立编制的报告,以2018年收入计,集团于中国人工革涂饰剂市场排名第四。

本发行上市项目的独家保荐人为智富融资有限公司。联席全球协调人为智富融资有限公司及潮商证券有限公司。


由左至右:深蓝科技执行董事陈华先生及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主席刘静女士

本所团队由合伙人劳恒晃律师及张源辉律师领导,团队成员包括张晓静律师、傅之雍律师及薛殷如律师,为本发行上市项目提供了全程专业法律服务。

如阁下有任何关于此交易的查询或想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络本所劳恒晃律师张源辉律师

2020年1月17日

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助力旷世控股有限公司(1925.hk) 于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

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简称「史蒂文生黄」)作为旷世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旷世控股」,股票编号:1925.hk)的香港法律顾问,助力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成功上市。

是次首次公开发行共发行1亿股,每股售价定为港币1.28元,是次发行共集资约港币1.28亿元。

旷世控股为家居装饰品的知名原设计生产商及供应商,家居装饰品包括蜡烛、家居香熏及家居饰品,售予超过20个国家及地区的客户,包括法国、英国、荷兰、德国、加拿大及澳洲,并为大众日常生活中的受欢迎消费品。

史蒂文生黄团队由企业部合伙人劳恒晃律师和朱㥣潜律师以及刘砚枫高级律师领导,团队成员包括区梓俊律师、胡恩婷律师、黄鑫注册外地律师、叶姗姗实习律师以及施兆仪律师助理,为是次首次公开发行提供了全程专业法律服务。

是次首次公开发行的独家保荐人及独家全球协调人为兴证国际融资有限公司。联席账簿管理人为兴证国际融资有限公司和交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联席牵头经办人为兴证国际融资有限公司、交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博威环球证劵有限公司、益高证券有限公司、利高证券有限公司以及佳富达证券有限公司。

如阁下有任何关于此交易的查询或想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络本所劳恒晃律师朱㥣潜律师

2019年7月12日

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就维亮控股有限公司(8612.HK)于香港联交所GEM上市提供咨询

本所作为维亮控股有限公司(「维亮控股」)(股份代号:8612)的法律顾问,协助维亮控股于2019年7月12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成功挂牌上市。维亮控股共发行1.5亿股,每股售价定为港币0.55元,是次发行共集资约港币8,250万元。

维亮控股及其子公司主要(i)就于香港及澳门之建筑项目提供履带起重机、磨椿机、反循环钻机及液压铣槽机租赁服务;(ii)向位于香港、澳门及菲律宾之客户买卖全新或二手履带起重机、反循环钻机、双轮铣槽机、磨椿机及╱或相关零件;及(iii)提供机械运输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

由左至右:林斯灏注册外地律师、合伙人朱㥣潜律师、维亮控股主席、执行董事暨行政总裁苏秉根先生、以及施兆仪律师助理

本所团队由合伙人朱㥣潜律师领导,团队成员包括林斯灏注册外地律师、陈传轩实习律师以及施兆仪律师助理,为本发行上市项目提供了全程专业法律服务。

如阁下有任何关于此交易的查询或想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络本所朱㥣潜律师

2019年5月31日

迈博药业有限公司 – B(股票代码:2181)于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

本所曾浩贤高级律师作为迈博药业有限公司- B(股票代码:2181)(「迈博药业」)的联席公司秘书,协助迈博药业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依据香港主板《上市规则》第十八A章于主板成功挂牌上市。

迈博药业的股份于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在联交所主板开始买卖。每股最终发售价为1.50港元,集资总额约为10亿6千8佰万港元。

迈博药业的候选药物管线有三种治疗癌症和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新药及生物类似药的产品处于III期临床试验:CMAB007,来自罗氏的基因泰克公司提出的皮肤病学和哮喘药物生物类似药的产品(SIX:ROG; OTCQX:RHHBY);CMAB009,来自百时美施贵宝提出尔必得舒西妥昔单抗的癌症生物类似药的产品(NYSE:LLY);CMAB008,来自强生公司Remicade infliximab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NYSE:JNJ)。

如欲查询更多资料,请联络本所曾浩贤律师

2019年4月24日

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协助伟鸿集团控股有限公司(3321)成功在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

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史蒂文生黄」)作为伟鸿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321)(「伟鸿集团」)的香港法律顾问,协助伟鸿集团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成功挂牌上市。

伟鸿集团的股份于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在联交所主板开始买卖。发售股份的数目为1.25亿股,其中2,500万股为公开发售股份及1亿股为配售股份。每股最终发售价为1.4港元,集资总额约为1.75亿港元。

伟鸿集团是一间在澳门提供装修服务以及维修及保养服务的承建商。伟鸿集团的装修服务对象主要涵盖现有建筑的翻新工程,并延伸至娱乐场、零售区域、酒店、餐厅、商用物业及住宅物业。

如阁下有任何关于此上市项目的查询或想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络本所的劳恒晃律师郑钰茵律师谢庆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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