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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森路透旗下《亚洲法律杂志》(ALB)最近公布了其2023年度香港法律大奖入围名单。本所很荣幸凭借出色的专业实力以及卓越的市场表现荣获以下八项大奖提名:

• 年度民事诉讼律师事务所
• 年度国际仲裁律师事务所
• 年度婚姻家庭律师事务所
• 年度最佳私人财富律师事务所
• 年度香港律师事务所
• 年度争议解决律师 – 徐凯怡律师
• 年度最佳女律师 – 徐凯怡律师
• 年度青年律师(律师事务所) – 曾浩贤律师
ALB香港法律大奖旨在表彰法律界精英于过去一年的杰出表现及交易项目。获奖者名单将于2023 年 9 月 15 日在香港 JW 万豪酒店举行的颁奖典礼上公布。
请按此查看ALB香港法律大奖的完整提名名单 (只提供英文版本)。
2023年8月3日,本所合伙人曾浩贤律师受邀德勤邀请﹐为在香港科技园举办的“德勤知识分享系列 – 共同探索高科技企业上市之路” 担任演讲嘉宾。

本所合伙人曾浩贤律师 (左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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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研讨会邀请了来自香港交易所和资本市场的专家﹐共同探讨有关新股上市和IPO市场的最新发展。在研讨会上,曾律师就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情况和面临的挑战进行了分享。此外,本所联营所 –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蒋鹏律师亦在会上探讨了注册制下A股企业IPO审核中关注的有关问题。
本次研讨会得到了参与的科技公司热烈反响和一致好评,表示对企业上市的关注事项有更深入的了解。




如有任何查询或想了解更多详情, 请联络本所曾浩贤律师。
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很荣幸再度获国际权威法律评级机构《国际金融法律评论1000》(IFLR1000) 亚太榜单2023的认可, 荣登以下 3 个执业领域榜单:
• 资本市场:股权
• 金融服务监管
• 零售基金
此外,本所两位合伙人凭借高品质的法律服务和卓越的客户口碑在「香港资本市场- 股权」荣获认可:
• 合伙人及企业融资主管劳恒晃律师 – 高度评价之领先律师
• 合伙人曾浩贤律师 – 新星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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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LR1000根据交易案例和客户反馈,并按业务领域评估全球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获推荐之律所需在市场最复杂或创新的交易中表现优异,并获得客户的高度评价。此次上榜彰显了本所在市场和金融监管领域的雄厚业务实力。
关于IFLR1000
IFLR1000是国际法律市场的主要指南,重点关注金融和公司律师事务所。自1990年以来,IFLR1000在全球235个法域发布了超过750多个领域排名。
请按此查看本所在IFLR1000之排名(英文版)。
导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于2023年7月21日刊发了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发行人在中国内地监管规定更新后的规则修订及其他建议规则修订的咨询总结(「总结」)。该总结为联交所对其于2023年2月24日发表的咨询文件之回应(请见我们曾就咨询发布的新闻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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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境外上市新规,中国发行人须参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制定其公司章程。境外上市新规不再要求中国发行人遵循之前实施的强制性规定,即(i)将内资股和H股(均为普通股)的持有人视为不同类别的股东,从而取消在某些情况下适用于内资股和H股持有人的类别会议要求;以及(ii)采用仲裁方式解决涉及H股股东的争议,从而删除相关的仲裁条款规定。《境外上市新规》还引入了新的备案制度,适用于内地公司在海外直接和间接上市以及其证券发行。
《上市规则》修订内容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的修订已于2023年8月1日生效,修订内容概述于下表:

分析和启示
联交所已对《上市规则》作出相应修订,以配合中国内地的监管规则,并确保适用于中国发行人的规则与其他海外公司更为一致。中国发行人仍须遵守其现有公司章程细则内有关类别股东大会的规定,以及其他原本根据强制性规定制订的条文,直至及除非其修订公司章程已删除该等条文。一般而言,中国发行人如自愿建议修订公司章程以删除有关召开类别股东大会的规定,则须根据其现有公司章程,分别在类别股东大会上取得内资股股东及H股股东的批准。
如有任何查询或进一步资料,请联系我们的合伙人张源辉律师。
本新闻简讯更新仅供参考。其内容不构成亦不应视为法律咨询意见。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不会就任何因倚赖本处所载资料而作出的决定、采取的行动或不采取的行动所引致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特别、间接或间接损失或损害向阁下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7月19日,本所合伙人﹑诉讼及争议解决部主管徐凯怡律师,受邀出席了「广东省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会议暨涉外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论坛」,并在会上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颁发港澳特邀调解员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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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香港律师会前会长苏绍聪博士 (右一)﹑香港律师会会长陈泽铭律师 (右二)﹑香港律师会理事﹑本所合伙人徐凯怡律师 (左二)和香港律师会理事郑宗汉律师 (左一)
作为广东首次在省级层面召开的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会议,本次会议邀请了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香港中联办,澳门中联办,广东省有关单位,港澳法律界和企业有关代表等400多位嘉宾出席。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首任司长梁爱诗、澳门律师公会理事会主席黄显辉、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会理事长沈四宝和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沈红雨等嘉宾为本次大会作主旨发言。
本所徐律师作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港澳特邀调解员获邀出席本次活动,并在会上获颁聘书。

本次会议采用“大会+平行论坛”的形式共举行了6场论坛。境内外嘉宾分别围绕粤港澳大湾区的法治建设、涉外律师、涉外仲裁、涉外审判、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和涉外企业法治服务保障等议题展开讨论,共同促进粤港澳三地之间的法律交流合作,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国际品牌。



如阁下有任何查询或想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络本所合伙人徐凯怡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