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快讯

有关本所的交易快讯,请浏览以下内容。如有兴趣个别了解,请点击此处与我们联系。

2023年3月3日

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协助贵州双龙航空港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功上市发行1820万美元7.0%信用增级债券 (股份代号:5735)

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协助贵州双龙航空港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成功发行1820万美元,票面利率为7.0%,2026 年到期的信用增级债券(「该债券」)。该债券于2023年3月2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成功上市(股份代号:5735)。

2023年2月23日

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协助江西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和提出无条件强制性现金要约收购创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已发行股份

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为江西医药投资有限公司(「要约人」)的香港法律顾问,协助(i)要约人收购总代价为7,085.8万港元的创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一间在中国成立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为2289)(「创美药业」)全部已发行股本的 9.0%及(ii) 国泰君安证卷(香港)有限公司代表要约人提出收购创美药业全部已发行股份的无条件强制性现金要约(「要约」)。

2023年2月3日

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协助思宏集团向弘励资产管理发行不可转换的可赎回优先股

本所作为思宏集团的香港法律顾问,协助该集团向弘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弘励集团」)发行总代价为 1,500万美元不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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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7日

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为江门新能源在中创新航(股份代号 : 3931)首次公开招股的基石投资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为江门市海纳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简称「江门新能源」) 的香港法律顾问,为江门新能源在中创新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中创新航」)上市的基石投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中创新航于2022年10月6日成功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集资净额99亿港元,亦成为香港今年按融资额计算第三大首次公开招股。中创新航上市后的市值为101亿港元。中创新航是领先的新能源科技企业,主要从事动力电池附注及储能系统产品附注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中创新航是全球前十的动力电池企业,并在中国动力电池生产商中排名第三。

江门新能源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合伙企业,主要以自有资金从事新能源行业的投资。江门新能源的最终实益拥有人是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江门新能源作为基石投资者向中创新航投资7亿人民币,为中创新航首次公开招股份额最大的基石投资者。

史蒂文生黄团队由企业部合伙人劳恒晃律师刘砚枫高级律师领导,团队成员包括张昕怡律师助理,为江门新能源作为中创新航的基石投资者提供了专业法律服务。

如阁下有任何关于此交易的查询或想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络本所劳恒晃律师刘砚枫律师

2022年9月27日

本所助力香港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725)设立美国预托证券计划

本所作为香港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725)(「香港航天科技集团」)的香港法律顾问,协助香港航天科技集团设立一项保荐一级美国预托证券(「美国预托证券」)计划(ASTGY:OTC US)(「该计划」),并由纽约梅隆银行作为存托银行,以交付美国预托股份(「美国预托股份」),自2022年8月22日起生效。

美国预托证券为可转让证券,与股票类似,由香港航天科技集团委任的一家美国存托银行发行,作为一股或多股美国预托股份的凭证,每股美国预托股份代表10股存放于存托银行或其托管人并由其持有香港航天科技集团普通股。根据该计划,美国预托证券将就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买卖且已根据该计划存于托管银行的普通股发行,而美国预托证券将在美国场外交易市场买卖。

香港航天科技集团是一家总部位于中国的公司,该集团主要从事印刷电路板组装(PCBA)和全组装电子产品的电子制造服务业务,以及包括卫星制造、卫星测控和卫星发射在内的航空航天业务。

本所合伙人劳恒晃律师合伙人曾浩贤律师陈正斌律师凤伟达律师,为本美国预托证券计划提供了全程专业法律服务。

如阁下有任何关于此交易的查询或想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络本所劳恒晃律师曾浩贤律师

2022年9月6日

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助力Real Hero Ventures Limited成功全面要约收购1957 & Co. (Hospitality) Limited(股份代号:8495)

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成功协助Real Hero Ventures Limited(「要约人」) 就 (i) 以约港币1亿元的代价收购1957 & Co. (Hospitality) Limited(「1957 & Co.」,股份代号:8495)已发行股份的 48.98%(「收购」)及 (ii) 对 1957 & Co. 所有已发行股份的强制性全面要约(「要约」)。1957 & Co.的全部已发行股份价值约为港币2.05亿元。

是次收购触发了要约人根据证监会《收购守则》第26条的强制性全面要约义务。因此,要约人通过其要约代理元库证券有限公司对1957 & Co. 的所有流通股份提出强制性无条件现金全面要约。要约在2022年8月17日结束,接获涉及86,266,000股要约股份的有效接纳,占1957 & Co.当时全部已发行股本约22.47%。要约结束后,要约人占1957 & Co. 全部已发行股本的约 71.45%。

要约方由蔡伟科先生(「蔡先生」)最终拥有。蔡先生是一位经验丰富的投资者及营运者,在中国互联网、电子商务、物流贸易、餐厅运营和餐饮管理等相关行业拥有超过10年的经验。蔡先生于2022年8月19日获委任为1957 & Co.董事会主席及执行董事之一。

1957 & Co.是一家总部位于香港的餐厅经营和管理集团,由获奖室内及灯光设计师设计的餐厅提供各式各样的特色佳肴。该公司经营多个全方位服务餐厅品牌,包括竹日本料理、安南(包括其初级品牌安南小馆)、十里洋场、家上海、北海丼、芒果树(包括其初级品牌芒果树咖啡店)、权八和纸月亮。

本所团队由企业融资部合伙人劳恒晃律师合伙人曾浩贤律师高级律师刘砚枫律师带领、团队成员包括陈正斌律师郭俊杰律师叶庭宜律师。合伙人曾浩贤律师同时亦为1957 & Co.担任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

如阁下有任何关于此交易的查询或想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络本所劳恒晃律师曾浩贤律师刘砚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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