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讯

有关本所的新闻快讯,请浏览以下内容。如有兴趣个别了解,请点击此处与我们联系。

2022年4月20日

合伙人徐凯怡律师发表有关「非同质化代币(NFTs) 」之文章于香港律师会会刊

本所合伙人﹑诉讼及争议解决部主管和香港律师会创新科技委员会成员徐凯怡律师,发表了一篇名为「全球主要市场非同质化代币(NFTs) 的最新发展」的文章于香港律师会出版的2022年4月会刊。

徐律师在文章中了介绍全球主要市场NFTs的近期发展概况,以及NFTs在娱乐行业的最新应用。该文亦引用案例分析,探讨了NFTs在香港﹑英国和美国等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地位和司法认可。

如欲阅览全文,敬请按此查看香港律师会2022年4月会刊 (中文版: 31-32页; 英文版: 29-30页)。

如阁下有任何查询,请联络本所徐凯怡律师


2022年3月23日

合伙人曾浩贤律师接受路透社访问

本所合伙人曾浩贤律师接受路透北京访问, 为其两篇文章: 《三一重工借沪伦通暖风奔赴瑞士,欧洲或成中企海外上市新选择 》和《B站自愿变身双重主要上市,中概股料跟上步伐然港交所接盘不易》发表他对中国公司于美国和香港上市之见解。

如有任何查询或想了解更多详情, 请按以上连结参阅完整报道或联络本所曾浩贤律师

2022年3月22日

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林凌顾问律师受邀为数码港的网上法律研讨会担任讲师

2022 年 3 月 16 日,本所林凌顾问律师受数码港邀请,为其 「初创企业的不同融资方式」的网上法律研讨会担任讲师。本次网络研讨会成功吸引了 30 多名与会者。

林律师在研讨会上先向与会者介绍了不同的资金来源和类型的投资者。她亦就股权、债务和混合融资进行了深入分析。林律师特别提到优先股在股权融资中不同的特殊权利,并阐述了三种不同融资方式的重要事项,以帮助初创企业选择适合其业务发展的融资方式。

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作为数码港专业服务网络创始成员之一,为社区初创企业的成长路上提供公司融资,公司服务、合规性和公司秘书等法律支援服务。

若阁下想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络本所林凌顾问律师

2022年3月16日

合伙人曾浩贤律师受邀为耀才证券提供ESG及反腐培训

2022年3月8日, 本所合伙人曾浩贤律师受邀联同罗马风险咨询有限公司﹐为耀才证券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耀才证券) 提供环境、社会及管治 (ESG) 及反腐倡廉线上培训。本次研讨会内容围绕香港交易所最新出台的《ESG报告指引》﹐参加人数近40名,包括全体董事、高层人员及其他员工。

本所合伙人曾浩贤律师

曾律师在会上分析了公司董事在个人和企业责任层面上,如何通过诚信管治实践反贪﹐并讲解了非执行董事的责任。曾律师亦通过案例分享﹐向与会者阐释了ESG报告中披露的反贪资讯要点和相关注意事项,提升与会者对ESG的理解与重视。

尽管受疫情影响,是次培训需以线上形式舉行,但亦無阻與會者積極參與。曾律师以回答现场提问的方式圆满地结束了是次充满互动性的网上课程,获得了与会者的正面回馈。

如阁下有任何查询或想了解更多详情, 请联络本所曾浩贤律师

2022年3月15日

案件摘要 – CCMJ v SSM(前称为 SKL)[2022] HKCA 173(Hadkinson命令)

本所代表被告(“母亲”)获得Hadkinson命令,致令原告(“父亲”)提出的上诉被搁置,直到父亲遵守了之前于家事法庭就供养孩子颁布的两项命令(“该前命令”)为止。

什么是Hadkinson命令?

Hadkinson命令是法庭可行使其酌情权,拒绝听取不服从法庭命令的诉讼当事人的申请,直到该当事人清除了他/她的蔑视行为为止。

法律原则

法庭在考虑颁布Hadkinson命令时,会采取以下的准则:

(1) 申请中答辩的一方藐视法庭;

(2) 蔑视行为是蓄意及持续的;

(3) 因此,申请中答辩的一方妨碍司法公正;

(4) 申请人没有其他现实有效的补救措施;及

(5) Hadkinson命令与问题是相称的,并且只会进行至必要补救的程度。

法庭判决

应用以上原则,法庭裁定父亲违反该前命令是藐视法庭的行为,并且该藐视法庭的行为是蓄意及持续的,父亲违反命令妨碍了司法程序,并阻碍法庭对受法庭监护孩子行使其拥有的权力,此外,除了依靠Hadkinson命令外,母亲没有其他有效的方法来确保父亲遵守命令。

法庭颁令,除非父亲已遵守该前命令,并支付未付的款项,否则法庭不得听取父亲的上诉申请及提供新证据的申请,这些条件是相称的,并只进行至必要补救的程度,以阻止父亲妨碍司法公正。

本文由本所富经验的私人客户团队成员合伙人傅景元律师、合伙人林颖诗律师王家熹高级律师共同合著。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联系本所傅景元律师林颖诗律师王家熹律师

于本文中提供的一切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资料亦受制于适用规定及法例不时的更新与修改。若需取得相关法律意见,须咨询法律顾问。

2022年3月10日

合伙人徐凯怡律师获香港律师会及马德里律师会邀请担任演讲嘉宾

2022年3月9日,本所合伙人、银行及金融部和诉讼及争议解决部主管徐凯怡律师,获香港律师会及马德里律师会邀请,为其合办之 “在香港和西班牙营商” 网络研讨会担任演讲嘉宾。本次研讨会采用英语和西班牙语同声传译,吸引了超过百余名来自不同司法管辖区的人士参加。


本所合伙人徐凯怡律师 

香港律师会会长陈泽铭律师、马德里律师会会长Mr. José María Alonso Puig、香港律师会副会长黎雅明律师和马德里律师会代表Ms. María Segimón出席了是次活动,并向与会者致辞。徐律师在会上详细解释了香港的进出口管制措施和《消费品安全条例》,并介绍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 所带来的便利和香港海关的相关执法工作。此外,徐律师亦阐释了香港的竞争法,提醒与会者在香港营商的注意事项。

香港律师会会长陈泽铭律师 (第二排第三)、马德里律师会会长Mr. José María Alonso Puig (第二排左一) 、香港律师会副会长黎雅明律师 (上排右一) 和马德里律师会代表Ms. María Segimón (第二排左二)

与会者对本次网上研讨给予一致好评,并积极向演讲嘉宾提出发问。

如阁下有任何查询或想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络本所徐凯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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